郭轻松律师,中共党员,律所党支部纪律委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现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汉阳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 详细>>
律师姓名:郭轻松律师
手机号码:15623068386
执业证号:14201201610140484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世界国贸大厦1座31F
劳动仲裁要准备仲裁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工商信息和证据材料复印件及清单;立案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等,仲裁委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录音证据要附文字材料,证人证言需提交出庭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试用期申请还需申诉登记表、授权委托书。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武汉劳动仲裁律师方面的疑问,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希望帮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郭轻松律师。 一、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二、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被申请人的工商企业信息。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综上所述,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正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必要条件。为加快办理立案手续,请申请人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室及各派出庭立案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如下: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试用期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试用期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的流程看着不算复杂,材料这一关却常常卡住人。申请书怎么写、证据怎么交、试用期能不能立案,每个环节的细节都不一样。郭轻松律师是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长期在武汉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对这类程序问题比较熟悉。真遇上具体纠纷,还是建议带上手里的材料当面聊一聊,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处理思路也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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