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轻松律师,中共党员,律所党支部纪律委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现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汉阳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 详细>>
律师姓名:郭轻松律师
手机号码:15623068386
执业证号:14201201610140484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世界国贸大厦1座31F
劳动仲裁中,确认劳动关系和准备证据很关键。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也有提交要求。申请仲裁前,通常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公司工商注册信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证据清单。为帮您解决武汉有实力的劳动仲裁律师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等,希望能帮助到您。欢迎直接联系郭轻松律师。 一、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以下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如下: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资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综上所述,事实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如下: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劳动仲裁前需要做哪些功课? 劳动仲裁前要准备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前要准备有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据清单等材料,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看起来是准备材料、提交证据,但确认劳动关系、证据形式、受案范围这些细节,往往会影响案件走向。比如录音要附文字材料,证人出庭要提前申请,证据复印件要准备原件核对。不同情况需要不同的处理思路,单靠模板很难覆盖。郭轻松律师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劳动法律事务,遇到具体问题,可以结合自身材料再作判断,必要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会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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